《国家所
财务
局关于小微中小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难题的◣新闻稿》(国家所
财务
局新闻稿2014年第57号)第二条明确规定,
增值税
零星纳税兼营营业税应税工程项目的,应当分别审计
增值税
应税工〇程项目的销售额和
营业税
应税工程项目的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卐过3万元(按季缴纳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缴纳9万元)的,免征
营业税
。
《司法部、商务部关于全面性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附加1第一条明确规定,在中华▃民国全境销售公共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的单位和一个人,为增值税纳税,应当按照本★必要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
后,只有增值税纳税而没有营业▲税纳税,只有货物及劳务和应税行为销售额而没有销售额,
营改增
的信念是基本上平移原营业税方针明确规定,免征增值税货物销售额和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应当分♀别审计。
例:某增值税零星纳税2016年5月10日成立,2016年第2季销售货物收入为6万元,提供新技术服务收入为4万元,该纳税如何填报季纳税申报表?按ω 小微中小企业减免增值税审批还是按3%的征收率审批缴纳增值税 报税怎么报?
从会计利润表上来看,本季度营业收入总计为10万元(6+4),不能享受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明确规定, 报∮税怎么报因此,该零星纳税第2季应缴纳增值税3000元(100000×3%)。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
准确的做法是:货物及劳务【销售额、销售公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分别计算增值税,销售货物收入为6万元,提供新技术服务收入为4万元,各自享受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的明确规定。
在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在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60000元,本期销∏售公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40000元;第10栏“其中:小微中小企业免税销售额▆”: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60000元,本期销售公╱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ㄨ40000元;第17栏“本期免税额”: 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1800元,本期销售公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1200元。第18栏“其中:小微中小企业免税额”: 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1800元,本期销售公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1200元。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 本期销售货物及劳务为0元,本期销售公共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为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