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该公司为奖赏雇员,拟在新年其间组织职工外出∑ 旅游观光,支付的旅游费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在企业个人所得税纯利扣除?
答:根据《商务部关于企业薪水薪酬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难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3号
)第三条的明确规定,《实施法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具体内容:(一)仍未实行分离办社会上职责的企业,其内设福利机构所发生的电子设备、公共设施和工作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厨房、理发室、医务所、孤儿院、医院等集体福利机构的电子设备、公共设施及保养费用和福利机构人员ζ 的薪水薪酬、社会保险费、房屋社会保障、劳务费等。(二)为职工医疗卫生、贫困、房屋、交通运输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通货◤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国人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保健统筹企业职工医疗保健费用、职工供养子女医疗保健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资金补贴、职工交通运输补贴等。(三)按照其他明确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旅费等←。
因此,企业发生的旅游费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在
企业个人所得税
中国财税网纯利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