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商务部下发了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难题的新闻稿》
(商务部新闻稿2017年第16号
,下述简称“16号新闻稿 金华财税网”),自2017年7月1日施行,明确规定了中小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提供纳税人识别号,除中小企业以外的所有一个人顾客、群体工商户以及行政事务行政机关、企事业、社会上社团等非中小企业性的单位均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现就实施中的有关难题回答如下:
一、经
财务
行政机关批准开具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6号新闻稿仅适用于通过增值税税控投票日该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使用印有企业名称发票的企业,如电子商务、原油代工等,可暂缓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仍按照中小企业原有方法开具发票。
二、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少能否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少,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才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餐饮表格或小票作为税赋汇票。
财务 金华财税网
机构和事前早已并还将更进一步采取行动,为中小企业开具发票△提供更多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