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务部下发《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管理工作补充规定》,具体对4种税收违法情况实行“一案双查”,既查处纳税偷骗税等违法行为,又查处税务工作人员违纪违法、以税谋私的不廉行为,把反腐倡廉与税收的业务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实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程两手→抓,既防范税收流失可能性,又防范」领导干部廉政公署可能性。
2008年,税务总局出台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必要》,明确指出对税收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由巡查机构查处涉税原告的税收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构查▲处税务机关和 合理避税税务工作人员的违纪ぷ违法行为。6年来,“一案双查”扩宽了案件可能管道,加强了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工作人员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和执法行为的督导检验,成为密切围绕税收的中心管理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程和反腐败管理工作的有效地体制。2014年,税务总局组织和督办对涉及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
等61起⌒ 根本性涉税案件开展了“一案双查”。
驻税务总局监察部门有关主管介绍,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十八届四中、三中全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五次全体会议要求,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工程整体法律责任和督导法律责任,增强“一案双查”的∮实用性和学术性,税务总局在总结经验和难题的为基础制定了《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管理工作补充规定》。
案件查处官民对话根本原因精确借助相关证物数据。上述主管ㄨ解释,为了提高侦办效能,补充规定具体了实行“一案双查”的四种明确情况,包括¤巡查机构在检验中发现税务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涉嫌失职失职、索贿受贿或者侵犯国民、财团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等行为的;根本性税收违法案件存在税务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涉税原告税收违法行为,同时々检举税务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证物明确的;纪检监察机构╳认为需要实行一案双查的其他税收违法案件,有利于纪检监察机构掌握管理工作主导权。
“一案双查”必需无缝衔接、密切配合。为此,文档明确规定,巡查、纪检监察机构要建立沟通紧密联系∩功能,对根本性税收违法案件,巡查机构作出税务处理处罚后应很快转交隶属于税务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机构进行研究后,认为存在税务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才可开展调查。有确实或证物证明了税务 合理避税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涉嫌根本性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当提 合理避税前介▽入查处。
补充规定具体,各级税务机关要将“一案双查”开展状况纳入管理工作考试的最重要细节,以推动“一案双查”管理工作更进一步开展,加大“一案双查”的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