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
山西的公司从事农产品批发的卖出该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贸易中小企业,去年7月1日以前购进和收购农产品均是按照13%扣除率抵扣的增值税 合理税收筹划,自年初增值税简并税率以后,取消了13%税率,降为11%,但是该公司的财务人员看到一¤项允许加计♂扣除2%抵扣的外商投资,相当于继续维持原本的13%抵扣幅度不变,因此自2017年7月1其后,该公司会计在购进节目 合理税收筹划按▆照11%并加计2%进行抵扣, 合理税收☆筹划在省税务对农产品收购中小企业进行专项缴纳风险评估步骤中,该中小企业由于属于商业贸易中小企业却正确的享受加计扣除方针被警告,意味着4个月星期多抵扣增值税近300万元,造成国家所税收大量流失!
骇人啊,会计◣误用农产品加计扣除方针,给中小企业带来极大涉税可能性!
提醒:
(1)、农产品加计扣除2%的方针呼吸困难用于从事批发批发农产品的商业贸易该公司,意味着限于购进用于制造卖出或交由受托原料17%税率货运的农产品中小企业;
(2)、在取得(开具)农产№品发票时,也就是购进节目依然按照11%计算抵扣;
(3)、当制造领用该批农产品时,于制造领用当期按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与11%两者之间的利息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的资讯(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税款”栏;
(4)、对于购进农产品既用于 合理税收筹划制造卖出或交由受托原料17%税率货运又用于生
(5)、产卖出其他货运公共服务的,应当分别审计用于制造卖出或交由受托原料17%税率货运和其他货运公共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否则将适用从低扣除;
(6)、对于未分别审计的,统合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中国ㄨ海关出口增值税配有缴款文末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ξ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卖出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々税额◣,不得享受加计扣除2%的折扣;
(7)、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准扣除仍然享受2%加计扣除折扣。
方针:
根据《司法部国家所╲
财务
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方针的通知》(税务[2017]37号)的明确规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上,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方针通知如下:
一、纳税 合理税收筹划人卖出或者出口下列货运,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物资)、供水、供暖、原油液化『气、原油、可食用添加剂、空调、冷水、石油气、村民用□煤加工、食用盐、农业机械、肉类、杀虫剂、农膜、农药、废水、氯化铵、图书馆、报刊、周刊、音像、电子出版物。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明确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①发票或中国海关出口增▓值税配有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中国海关出口增值税配有缴款文末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陋计税方式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零星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额度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卖出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卖出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其间,纳税人购进用于制造↓卖出或交由受托原料17%税率货运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幅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准扣除体制改革,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准扣除的,仍按照《司法部国家所
财务
局关于在部份企业试行农产品
增值税
进项税额核『准扣除必要的通知》(税务[2012]38号)、《司法部 商务部关于扩大农产品
增值税
进项税额核准扣除体制改革企业范围内的通知》(税务[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准扣除体制改革全面实施》(税务[2012]38号下发)第四条第(二)项明确⌒ 规定的扣除率变更为11%;第(三)项明确规定的扣除率变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明确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批发节目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方针的水果、部份生动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汇票。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制造卖出或交由受托原料17%税率货运又用于制造卖出其他货▽运公共服务的,应当分别审计用于制造卖出或交由受托原料17%税率货运和其他货运公共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审计的,统合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中国海关出口增值税配有缴款文末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卖出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民国增♂值税组织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卖出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卖出美国进口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方针而开具的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