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缴纳申
》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民国环境保护法令》及其实施法例,现将《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予以发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附件1)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系统会监控、监控政府机构监控、排污比值和材料衡演算法计算污染排放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折扣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附件2)适用于除A类申报以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根基信息采集表》(附件3),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采集纳税人与环境保 杭州财税局护税相关的根基数据。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 杭州财税局相关的根基数︻据改变的,应第一时间向负责人税务机关兼办变更手续。
本公告自发布月内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1月27日
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