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教育部、司法部、商务部修订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从总〇体上来看,新《管理工作指引》变更、修改、完善了2008版《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明确规定,对企业工业园申请合规性的要求大幅提高。其中,在需№提交的认定的资讯中,增加了“近三个财政年度企业个人所得税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图)”。
此外,新《管理工作指引》具体了在计算企☆业研究工作开发开销总值占历年来销售额总值的比率时,销售额的计算有效▲射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一条第五款明确规定企业近三个财政年度(具体经营期反感◎三年的按具体经营管理〖星期计算)的研究工作开发开销总值占历年来销售额总值的比率应符合规定。新《管理工作指引》具体︾销售额为主营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个人所〗得税本年度纳税申报表有效射程计算。同时明确规『定企业应按照“企业本年度研究工作开发开销结构上明细表”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配有研究工作开发开销专用审计帐目,提々供相关汇票及明细表。
方∮针译文如下:
教育部 司法部 商务部
关于修订下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科发火〔2016〕195号
各省市、自治州、省辖市及计划单列科技厅(委、局)、教育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下述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下述称《管理工作指引》)下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ㄨ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月底已按《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怎样合理避税认定管理工作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下述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名额仍然有效地,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法例等有关明确规定享受企业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
二、按2008 公司怎样合理╱避税版《认定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2015年12月31月底发生2008版《认 公司怎样合理避税定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状况,且有关机构在2015年12月31月底早已〒做出处罚决定的ㄨ,仍按2008版《认定办法》相关明确规定进行处理,认定政府机构5月内仍然受理企业认定申请的处罚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三、本指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同时废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教育部 司法部 国家所
财务
局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