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下班路上,堵车是一件十分长时间的什么事,可是对于中小企业经理来说,你“堵”的是“汽车”,他“堵”的毕竟“烦心”,刚才呢?
现在就来和你讲讲中小企业经理们的“烦心”事。经理们“烦心”倒不是别的,是营改ξ 增后,你所乘坐的汽车,发生的开销,的业务处理很差,取得的发票就不能抵扣增值税。上面我们就来看看这有所不同的汽车使用方法与增值税的的关系吧。
一、公交车
的业务♀个案:
该公司出差,乘坐架飞机、高速铁路、动车组、打的取得◆的发票,能否也和通行费一样,凭普通发票进行抵扣呢?
方针依据:
根据《司法部 国家所
财务
局关于全面性推开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文,附加一
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下列工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乘客运输服务、利息服务、休闲服务、村民日常服务和Entertainment服务。
从下面的方针,我们可以很确切的看出,乘坐交通取得的货运发票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国家所明确规定这项方针的因素,主要是因为乘客运输服务不能具体地分清是中小企业还是一个人。一般涵义上,乘客运输服务主要接受单纯是一个人。对于一般纳税购买的乘客运输服务,
财务
机构也无法精确地定义接受服务的单纯是中小企业还是一个人,为了避免虚开或将一个人开销拿到中小企业》进行抵扣。
所以,一般纳税接受的乘客运输服务方针明确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得税税收筹划p>
二、租赁汽车(配驾驶)
的业务个案:
该公司出差乘坐的公交车取得的发票不能╱抵扣,如果公司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同时,租赁公司也配备◣了驾驶人员,负责出差路上车辆驾驶及相∞关的过路费及燃油开▓销,那么从租赁公司取得的汽车发票能抵扣吗?
方针依据:
根据《司法部 商务部关于全面性推开增值税改征
增值税
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文,附加一
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 下列工程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乘客运输服务、利息服务、休闲服务、村民日常服务和Entertainment服务。
首先我们得从该项汽车的的业务物理性质来研究。
1、租赁公司提供汽车,同时也配备了驾驶,而且『路上的相关开销也由租赁公司负担;
2、如此一来,公司从租赁公司购进的是一项运输服务,而这项运输服务,毕竟乘客运输服务。
很似乎,从下面的方针,我们可以很确切的看出,购进的乘客运输服务取得的发票是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三、租赁汽车(另行驾驶)
的业务个案:
如果公司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雇员自驾租赁来的汽车外出帮办,取得的汽车发票、过路费发票、油票能抵扣吗?
方针依据:
1、根据《司法部 商务部关于全面性推开增值税改征
增值税
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文,附加一相关明确规定,
经营管理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星期内将有形财产或者资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产权不变更的的业务娱乐活动。
提供有形财产租赁服务,税收为17%。
2、根据《司法部 商务部关于州际公路过路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难题的通知》税务[2016]86号文第一条明确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支付的干道、桥、闸过路费,暂凭取得的过路费发票(不含财务债券,下同)上注明的车费额度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由于公司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的是一项资本,而非“运输服务”,而这项资本又属于“有形财产”,那么从下面的方针明确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公司租赁的汽车属于“有形财产”,所以取得的有形财产租赁发票,如果公司该项的业务不是用于简陋计税方式计税工程项目、免征增值税工程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四、公司汽车
的业务个案:
公司为了满足制造经营管理需要,购置轿→车一货车,也配备了驾驶人员,那么公司购置的外事货车及货车所发生的保单、耗油量、维修等相关开销,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吗?
方针依据:
< 所得税税收筹划p>1、根据税务〔2013〕106号文附加2《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有关事宜的明确规定》第二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原增值税纳税≡※〔指按照《中华民国增值税组织法》(下述称《增值税组织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自用的应征销售税
的自行车、汽车、游轮,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只要不属于《司法部 商务部关于全面性推开
增值税
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文,附加一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工程项目外,均可以抵扣:
通过以上两个方针的研究,公司购置的轿车,自2013年8月1日起,在购买时凭“机动车辆卖出爱国奖券”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他相关开销只要不是用于《司法部 商务部关于全面性推开
增值税
改征增值税体制改革的通知》税务[2016]36号文,附加一第 所得税税收筹划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工程项目,均可以按方针抵扣。
五、雇员汽车
的业务个案:
公司为了节省购买外事货车的经营管理支出,雇员在外出兼办的业务的时候,都是驾驶雇员自有货车,公司根据体制每月支付3000元的车改开销,该开销是否可以报销或抵扣?公司承担的通行费、燃油费、修理费能否抵扣?
方针依据: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法例》第八条明确规定法令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内:(一)薪水、薪酬所得,是指一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薪水、薪酬、奖品、年内薪酬、劳动者分红、退休金、支出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根据《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法》第八条明确规定 中小企业具体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恰当的支出,包括生产成本、开销、税款、伤亡和 所得税税收筹划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通过以上明确☉规定的解释,应该将一个人≡报销取得的“车改费”,归属为交通运输支出所得,纳入薪水薪酬所得计算缴◆纳所 所得税税收筹划得▓税。
另外,虽然根据《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法》相关明确规定,恰当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抵扣,但雇员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不属于卖出服务,也难以向中小企业∴提供卖出服务发票。
因此,雇员报销的的士过路费、燃油费、修理费,也只能纳入薪水薪酬所得由中小企业代扣代缴
所得税
,报销的发票也不能 所得税税收筹划在公司作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