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新闻稿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2018年第12号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息化“放管服”进行改革的决策者布署,更进一步便利纳税兼办税赋的业务,改进税赋金融业自然∑ 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更进一步信息化税务系统“放管服”进行改革 改进税赋自然环境的总体方案》(税总发〔2017〕101号)的整体安排,税务总局编制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下述简称《清单》),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难题△新闻稿如下:
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兼办《清单》范围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前提的必要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二、对《清单》所列办◎税事项,各地税务机关应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各省市定额行政机关和地租行政机关ζ 可通过推行网站办税、邮寄配送、出¤门办税等多种方法,在税务总局《清单》的为@基础增列“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分别形成本地税务、地税局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并向社会上新闻稿 高工资如何合理避税实施。
三、各地税务机关在推行“最多跑一次”进行改革的◥同时,应大力实施税务总局信息化“放管服”的要求,积极推进网站♀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四、省税务机关要针对“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 高工资如何合※理避税的报送的资讯、兼办前提、兼办期限、兼办方法及程序等编制办税手册并进行公示和政治宣传,便于纳税掌握,成功推▆进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进行改革。
五、税务总局将根■据方针变动主动变更《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公布。
六、本新闻稿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新闻稿。
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2月23日
相关方针解读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