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
我想成立一 国税报税个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票买卖,赚取利息。请问该合伙企业的公司股票转让收入是否要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的公司股票转让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解答】
根据《司法部、国家所
局关【于个人国际金融产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方针的通知》(税务[2009]111号)第一条明确∩规定:“对个人(包括群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储备、证券交易、非货运期权和其他国际金○融产品买卖的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鉴于营业税纳税的界↓定为“的单位和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不属于个人的广义,应属于的单位的广义,不符合上述免征营业√税的前提。
另外,根据《司法部、国家所
局关于个人转ζ让公司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文档明确规定:“对个人转让香※港交易所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个◥人为第三人,不包括个人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所以,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公司股票转让收入需要交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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