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
我该公司的的办公室属于租赁的,租赁期签订了5年,屋子租下来后支付了民房装修费60万元,请问:装修费是否需∩要分年摊销?需要按照几年摊销才符合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规章
定?
回复:
1、需要分期摊销;
2、由于租赁期签订了5年,提议◣按照剩余的租赁期5年摊销。
分录
1、支付装修费的分录
借:长年待摊费用-装修费 60万元
贷:利息 60万元
2、每月分担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装修费 1万元
贷:长年待摊费用-装修费 1万元
提醒:
1、中小企业对民房、建筑进行装修发生的支出,应作为长年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底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2、若具体使用年限少于3年的,依据相关汇√票,将剩余仍未摊销的装修费额度在停用前夕重复使用扣除。
3、若是屋子属于自有的,而且装修费支出达房地产原值50%以上、装修后的房地●产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的,发生的装修费支出 公司避税应计入房地●产原值,在较难使用的年限内计提折旧;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前提,应按不低于3年进行摊销。
参考
1、《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中小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年待摊费用,按照明确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满员提取折旧的人民币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人民币的改建支出;
(三)、人民币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年待摊费用的支出;
《
中小企业个人所得税
法实施法例》
2、“第六十八条中小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人民币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民房或者建筑结构上、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
“第(二)项明确规定的支出,按照合约约定的剩余租赁限期分期摊销。”
3、第七十条中小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年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底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 公司避税得低于3年。 公司避税p>
4、《中小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例》第六十八条明确规定,装修支出按合约约定的剩余租赁限期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