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
地产公司将中小学、幼儿园无偿交给中央政府是否要缴纳?
【解答】
根据《国家所
局关于下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业务企业个人所得税↓处理必要>的通知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的业务企业个人所得税处理必要>》(国税发[2009]31号)的明Ψ 确规定,的明确规定,企业〖在经济开发区内建造的酒店、物业娱乐活动、水电站、热能站、污水处理厂、体裁场地、幼儿园等配套设施,无ξ 偿赠与大多中央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的,可将其视为公共配套设施,其建造开销按公共配套设施费的有关明确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在经济开发区内建造的邮电通讯、的学校、医疗保健设施应分开核算成本,其中,由※企业与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机构、单位合资企业建设工程,完工有偿移交的,主管部门业务管理机构、单位给予的经济发展补↘偿金可必要抵扣该项目标建造生产成本,抵扣后的利息应变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国家所
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农地
清算管理工作有关难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工程项目配套的行政村和看守所办公用房、会所、停车位(库)、物业娱乐活动、变电所、热能站、污水处理厂、体裁场地 企业怎么避税、的学校、幼儿园、孤儿院、诊所、邮电通讯等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中央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上公用事业的,其生产成本、开销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