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民国公司登记№条例》明确规定注册,由五十个下述的股东筹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其负债承担责任的经济发展组织。
2.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经费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事业单位。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下述→为发起者。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需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1.股@ 东总人数限制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下∏述股东联合筹资设立,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无总人数限制。
2.股东法律责任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就其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就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3.股东基本权利有所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 担保公司注◥销权应以按股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是按人计算,每股东有一票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类别,而且适用状况也有所不同,大家在公司注册以前一定要先知道各公司类别∮的差别以及适用状 担保公▲司注销况,然后在进行选择,这样才会更有利于公司将来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