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民≡族立法,公司登记事宜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务董事、理事、股东等发生变更时,需要申请工商业变更 商标证变更登记。公司***管理 商标证变更者有义务和义务办理ω变更登记手续。但在公司管理¤工作中,因相关工作人员未配合相关程序中变更而引发的纷争非常广泛。因此,本文依据相关法规,从辩护律师律师资格的视角对公司变更登记纷争进行解读,以期为公司董事局和立法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变更登◣记事宜的范围内
《公司登记法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登记事■宜包括:(一)命名;(二)居所;(三)法定代表人;(四)注册资金;(五)公司类别;(六)业务范围;(七)开业限期;(八)信用公司股东。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者。的命名。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登记条例》,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务董事、理事、总经理应当向原公司登记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东人名或者命名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予以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命名、居所、规章发生变更,公司增加注册资金、合并或者分立√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登记变更请求整体
1、股东。《劳动□ 法解释三》第二十三条规定,原告违法履行筹资义务或者取得股权后,公司不出具筹资证明文件,不在股东名单上记载,不向公司登记行政机关登记。n依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行使,原告要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具体投◥资人。《劳动法》司法机关三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具体投资人与为名股东两者之间关于融资权利归属的争论,以及具体投资人▽对公司的诉讼请求。以具体董监事履行筹资义务为为由的为名股∞东。
三、其他课程。如所推选】的股东、新法定代表人等,新法定代表人无权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应上述整体的要求,公司有义务变更登记。同时,转让股『权时,转让股㊣东有义务协助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三、变更物权登记的必要条件
1、具有公司股东♀名额。公司向登记行政机关办理股东登记的必要是,登记人是公司股东,丧失股东名额后,有∑ 权要求变更公司登记。
2、股份处于改变稳定△状态。第三人诉讼请求其他
整体█协助工商业变更登记。首先,股份←应处于改变稳定状态。被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限制稳定状态查封的,不得变更。
三、分之二股东表示同意,是具体投资人向原有股东变更登记的前提。《劳动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筹资证明⊙文件、在股东名单上登记、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以及予以公司其他股东绝对多数表示同意,向公司登记行政机关登记。
四、变更 商标证变更登记争论刑事案件的案件实践
1、变更公司登记程序中司ㄨ法权的请求。《民事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商标证变更公司设立、股东名额的∮确认、重新分配等〒纷争,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收益和公司解散。同时,《***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民国民事民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因股东◣名单记载、变更公☆司登记申请、股份置等纷争提起的民事诉讼。公共利益、公司决议☆案、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减资、公司增资,依照民事民法的规定办理。第26条规定了司法权的确立。
相符合规定,公司住所地ぷ法庭对请求公司变更登记的民事诉讼具有司法权◣。
2、被告和原告请求变更登记。请求变更登记的被告包①括公司股东、具体投资人、代表者股东和新法定代表人,请求变更登记的原告主要是公司。在特定只能,转让股东、原法定代表人、被冒充股东、退股股东和№股东法定继承人有协助变更登记的①义务↘。
三、转让股权时,转让协定未约♂定满员认购股权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次序的,转让人不得以受让人未缴纳股款为由拒绝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公司决议案违宪或者⌒ 被撤销的,应当申请撤销变更登记。公司登记变更后,立法规定的股东大会▓※、监事会决议案被人民法Ψ 院宣告无效或者撤销的,公司应当向登记行政机关申 商标证变更请撤销变更登记。
5、请求公司变更登记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若干难题的规定》***条的规定,原告对物权请求可以请求诉讼时效。但以非财产性权利为细节的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6、在股权转让步骤中,管理者应第一时间办理股份变更手续,规避自〗身的债务可能性。根据《劳动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中小企业常务董事和其」他管理者有义务在股份〓变更后第一时间为受让人办理股份变更登记。受让人因未变更登记而遭受伤亡的,常务董事、管理者应当在其过错范围承担相应的赔偿法∏律责任。
介绍经济发展合同纠纷、公司治理、股权激励、股东纷争、融资并购、公司△民事诉讼、股票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投资¤等民商事立法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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