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公司的可能性注册资本,也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储备金,其物理性质属于注册资本,所以,其用作只能用于公司不能用于大股东重新分配。《公司法》第169条明确规定了“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制造经营管理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 注销公司中介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金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法》第169条明确规定了公积金的用作,体现在下述几个各个方面:
1、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公积金用于扩大公司制造经营管理必需的经费。
3、公积金可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其中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金的25%。公积金转为资本后,按照筹资或者持股比率分给大股东。
4、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公司亏损须先从同比纯利收益中适当扣除,弥补亏损,不得用资本公积金必要〓弥补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