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物料
(一)营业执照变更申请表(定居地公安部门)
申报材料:
1、该公司依法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表;
2、该公司交由中间人证明了(承诺书)及当事人补偿金或身分证复印件;
5、新居住证显示,租赁民房需提交♀租赁协定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本、IC卡(营业执照电子书)及复印件(加盖盖章);
7、其他相关文档。(注:申请者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物料后,经初审合格者后,由拟迁入地登记机关签发《中小企业迁入申请表》)。
(二)工商业转移(工商业搬迁局)
申报材料:
《中小企业迁移申请表》(注:中小企业将《中小企业迁移申请表》移交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资料送交迁出地登记机关。通过挂号信入住。)
(三)领取新营业执照(定居地公安部门)
(四)变更组织政府机构代码证申报材料:
三、变更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各机构批准;
4 北京商标注册、代码证原件、复印件、IC卡。
注:兼办期限:换卡3个节假日。
(五)财务登记证变更
申报材料: 北京商标注册
三、营业执照/登记证/登记证/其他经批准的律师资格认证(原件+复印件);
5、租赁合约原件(转租需签订转租协定)登记/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所有权证明了(如民房序号变更,需在︽场合提供新民房序号证明了)必需提供公共安全);
6、民房、农地、土木建筑名册(1份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