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注销登记看,注销登记是已成立的公司,因出现法定的终止情况(破产、解散等)而为的登记,注销登记后,公甸的主体资格消灭。在公司未为注销登记前,公司还是存在的。《比利时株式会社劳动法》第391条第三款规定: “公司的解散,仅自在商业性和公司注册簿新闻稿解散月内,对第三人发生司职。”因此,注销登记申请的无权整体仍应当是公司。不过,此时的公司处于类似的下一阶段和类似的稳定状态中——注销以前的清算稳定状态中,可称为清算中的公司(为保护公司债务人的个人利益,各国立法〖明确规定,公司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公司已停止长时间的经营管理娱乐活动,进入由清算组掌管而主要进行清算的活动状态中。在清算中,公司行政机关,尤其是公司代表人转为清算组织的核心成员◣进行娱乐活动。所以,公司为注销登记申请,不能再由公司的代表人,而应由公司的清算组织执行。中华民族《公司登记条例》第197明确规定: “公司清算结束后, 清算组……应当申请注销公司登记。”从╳也就是说说,清算组织可以指定代表人,也可以交由中间人拟定注销登记审批行为。<注销公司去哪里注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