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零星纳税本月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预缴了税款,一月发生退货并开具了金字发票,如何♀填写流程?该笔税款是否需要分开申请退税?
捷睿财政:早已预缴的税款应 公司注销清算计划填写在当期报税中“本期预缴税※款”中央电视∞台。发生退货并开具了金字发票的,其早已预缴的税款可抵减本期应纳税额,也可以申请退税。
问:红字发票开具正确一月是否可以作废?如果跨月了ζ 该如何处理?
捷睿财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确【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况的,为本明确规定所称作废前提: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星期未超○过销售方投票日一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会计;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字符、电︽话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投■票日应 公司注〖销清算计划为情况但不符合作废前提,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新闻稿2014年第73号文档的明确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早已认证抵扣,由于ω一些因素要开具红字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原蓝字发票?
捷睿财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确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五条明确①规定,“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 家税务总局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会计汇票,不得退还销售方。”
因此,已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应退◆还销售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