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财政部、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制造业和信息技术部、国务院联合下发《涉企收费清扫状况专项检验计划》,根据计划,四机构将对大多涉企收费清扫状况开展专项检验,检验重点项目包括14类涉企收费。
范围内包括:行政行政机关、企事业、暂代职能的社会上社团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央政府性基金会,行政审批后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的企业的涉企≡经营管理休闲娱乐收费,行业协会华商涉企收费等。
此次专项检验的重点项目是:
(一)对于国家通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国际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央政府性基金项目(方针文档见附加),未按时实施到位的;
(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中央政府性基金会国家发改委审批管理工作明确规定,私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国际标准、扩大征收范围内的;
(三)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后置提供者公共服务(包括各类新技术审核、结论、风险评估、高度评价、检测、检验、鉴识、鉴定、证明了、讨论、测试等,下同)并收费的;
(四)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融资审批后置提供者公共服务并收费的;
(五)政府机构及所属单位通过设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中小企业缴费负担的;
(六)将中央政府职能范围的事宜交予企事业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开销的; 怎样注册公司
(七)政府机构及所属单位借助信息技术的平台搭车收费的;
(八)政府∩机构及所属单位借助行政检验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验的单位接受付费公共服务的;
(九)政府机构及所属单位违法要求中小企业提供各类
、年检、鉴识调查报告,增加中小企业负担的;
(十)提供者公共服务政府机构借助行政职责、垄断威望指定公共@ 服务、强制公共服务并收费的;
(十一)行业协会华商强制中小企业入会收取税款,强制参加大会、训练、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开销的;
(十二)行业协会华商依靠暂代职能或借助行政自然资源私自设立收费工程项目、提高收费国际标准的;
(十三)未按时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央政府性基金会、行政审批后置提供者服务收费和实行中央政府价格 怎样注册公司的经营管理休闲娱乐收费索引表格,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体制的;
(十四)中小企业反映反感的其他违法收费行为。
(一)自查自纠下一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
各省市(区、市)财务、价钱、制造业和信息技术、行政等机构按照职能专业化,对省道台涉企收费的现况进行摸底调查结果,查明涉企收费品种、物理性质、国际标准、范围内、金额和依据。同时 怎样注册公司,通∮过书面调查结果、座谈会文化交流、问卷、第三方风险评估等方法,普遍听取意见和提议,了解中小企业缴费状况及负担水准。在调查结果摸底的为基础,对照检查范围内和重点项目,对省道台涉企收费严肃开展自查自纠。对于不符合收费管理工作明确规定的、不符合现阶段具体状况的收费工程项目不准取消,对过高的收费国际标准要极力降低。各省市(区、市)财务、价钱、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要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管理工作的组织状况、取得的效益、存在的▲难题、下一步的管理工作政策和提议进行阐述,于8月15月底将工作报告报送财政部,抄送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制造业和信息技术部、国务院和国办督查室。
(二)勘查检验下一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财政部、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制造业和信息技术部、国务院将报请有关机构组成4个检查组,对部份省(区、市)进行勘查检验,检验省区和星期另行通知。同时,审计署将对涉企收费状况进行重点项目审计,停滞跟踪,审计结果按月抄送财政部和国办督查室。
(三)整改治理下一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财政部、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各省市(区、市)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勘查检验状况,公布取消、变更和法规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副组长(会议)功能作用,依托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举报的平台,加大对违法收费行为的查处披露幅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难题,将追究相关机构和的单位查处的法律责任,处理状况将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大督查特区政府范围内。整改治理下一阶段结束后,将第一时间形成专项检查报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的特殊性降费方针文档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更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减轻中小企业负担的通知》
(国办发〔2014〕30号)
2、《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 怎样注册公司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3〕67号)
3、《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3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3〕98号)
4、《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份行政事业性收费国际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钱〔2013〕1494号)
5、《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性清扫涉及煤天然气原油收费基金会有关难题的通知》
(
〔2014〕74号)
6、《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还乡和诊疗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难题的通知》
(财税〔2014〕77号)
7、《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税〔2014〕101号)
8、《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对小微中小企业免征有关中央政府性基金会的通知》
(财税〔2014〕122号)
9、《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有关 怎样注∴册公司水路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工程项目的通知》
(财税〔2015〕92号)
10、《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难题的通知》
(财税〔2015〕102号)
11、《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房屋转让利息受理商标费等部份行政事业性收费国际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钱〔2015〕2136号)
12、《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份中央政府性基卐金项目等有关难题的通知》
(财税〔2016〕11号)
13、《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扩大有关中央政府性基金会免征范围内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
14、《财政部 国家持续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内的通知》
(财税〔2016〕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