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该公司注册
名称选取的相关事宜
1、企业名称的组 广州市公司注册成方法:深圳市(市)+字号(钱庄)+企业(或者企业特征)+组织方式;
2、选取的名称不得与其他该公司的字号相同,但有融资的关系的 广州市公司注册可除外
3、不得与◣其他中小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4、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5、名称冠“广西”的该公司,需符合《广州市中小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工作必要》的有关明确规定;
6、企业名称冠“我国”“台北”、“全省”、“国家所”、“国际性”等印有的、或者』在名称两边使用“我国”、“台北”、“全省”“国家所”等印有的、或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需符合名称登记管理工作的有关明确规定;
7、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中小企业分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该中小企业的√名称;
8、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法规的简化字,不得使用拼音拉丁字母、阿拉伯数字;
9、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二个以上的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旧名具有其他
10、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业务范围的的业务;
11、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明确规定。